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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6年08月30日 16:34    浏览:

1、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长期)

2、本校审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长期)

3、审计工作计划、总结、调查报告及决定;(长期)

4、审计工作统计年报及重要报表;(长期)

5、有关审计工作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

6、审计通知书、决定及部门、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和部门、单位下达的行文,以及审计意见书和移交处理书等审计公文;(长期)

7、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定审计报告的记录、证据、审计工作底稿;(长期)

8、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记录;(长期)

9、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和会议记录;(长期)

10、重要的来信、来访纪录;(长期)

11、扣交款和停止拨款、冻结银行账号通知书和回执;(长期)

12、审计工作会议纪要、大事记;(长期)

13、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和声像材料;(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下一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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