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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2年03月30日 16:21    浏览:

1、上级关于统战工作的文件;(长期)

2、本校统战工作计划、决定、报告、通告和总结;(永久)

3、统战工作情况调查、典型材料、统计报表;(永久)

4、本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册)及审批材料;(永久)

5、台、港、澳和侨务工作材料;(长期)

6、各民主党派成员和负责人名册及有关材料;(长期)

7、统战工作重要会议记录;(长期)

8、 校统战工作的重大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等;(长期)

9、统战工作大事记;(长期)

10、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和声像材料;(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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