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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2年03月30日 16:31    浏览:

1、上级有关毕业生分配的文件材料;(长期)

2、毕业生工作计划、简报、总结;(长期)

3、毕业生供需统计、计划、合同;(长期)

4、毕业生正式分配方案及调配派遣名册;(永久)

5、毕业证、派遣证存根等;(长期)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长期)

8、就业指导处工作大事记;(长期)

9、就业指导处牵头组织的重大活动、会议的材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光盘、ppt、电子文件等);(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上一条: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校友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下一条: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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