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导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指导   >   归档范围   >   正文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2年03月30日 16:30    浏览:

1、上级关于学生工作的文件;(长期)

2、学生处工作计划、总结;(长期)

3、各学院学生政治工作人员名单;(长期)

4、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班级);(长期)

5、学生处分材料 ;(长期)

6、学生综合测评表;(永久)

7、学生处工作大事记;(长期)

8、学生处牵头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对外交流)等照片、录像录音、ppt、电子版材料等;(长期)

9、军训的有关材料;(长期)

10、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和声像材料;(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上一条:就业指导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下一条:团委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关闭

档案馆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4:00-17:00(周四下午闭馆学习)

档案馆地址: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图书馆二楼


校史馆开放时间:

每周四(预约参观):     08:30-11:30   14:00-17:00

校史馆地址:山东财经大学圣井校区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二楼西侧


  • 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邮箱:504@sdufe.edu.cn  邮政编码:25001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