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1、上级有关毕业生分配的文件材料;(长期)
2、毕业生工作计划、简报、总结;(长期)
3、毕业生供需统计、计划、合同;(长期)
4、毕业生正式分配方案及调配派遣名册;(永久)
5、毕业证、派遣证存根等;(长期)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长期)
8、就业指导处工作大事记;(长期)
9、就业指导处牵头组织的重大活动、会议的材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光盘、ppt、电子文件等);(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上一条: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校友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下一条: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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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4:00-17:00(周四下午闭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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