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1、上级有关工会工作的文件;(长期)
2、工会工作计划、报告、决定、重要通知、总结、统计; (永久)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通知、名单、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等文件);(长期)
4、表彰工会先进集体个人的材料、名单及处分会员的有关材料;(长期)
5、基层工会干部名册、会员名册;(长期)
6、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长期)
7、妇女工作材料妇女工作材料(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会议记录等);(长期)
8、家属工作材料;(长期)
9、工会经费預、决算报表及使用情况的有关材料;(长期)
10、上级颁发的妇联工作的规定、办法、指示;(长期)
11、“三八”红旗手、集体有关材料;(长期)
12、妇代会文件及选举结果;(长期)
13、工会工作大事记;(长期)
14、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和声像材料;(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上一条:团委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下一条:统战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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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4:00-17:00(周四下午闭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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