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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2年03月30日 16:19    浏览:

1、上级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决定、通知、简报;(长期)

2、本校组织工作的规定、办法等;(长期)

3、本校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决定、报告、调查材料;(永久)

4、本校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变动的报告及决定、批复、通知;(永久)

5、落实政策的有关材料;(长期)

6、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调动和离休报告、决定、 请示、批复、通知(包括上级批准的,要附任免呈报表);(永久)

7、副处级以上干部花名册、党员统计年报表;(永久)

8、总支、支部改选报告、审批材料;(长期)

9、各总支、支部委员名册;(长期)

10、党员名册、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表彰的有关文件材料;(长期)

11、关于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的文件材料;(长期)

12、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名册;(长期)

13、党员组织关系调进、调出介绍信及存根;(长期)

14、干部培养;(长期)

15、本校出席全国和省市党代会名单、报告、登记表及发言材料;(长期)

16、本校干部轮训计划、总结、名单及党课教育材料;(长期)

17、组织部工作大事记;(长期)

1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和声像材料;(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上一条:宣传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下一条:资产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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