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抓好落实,全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上下联动,全力以赴,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在防控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文件材料,是全校师生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收集管理好这些资料,对工作查考研究和经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日常收集整理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依据有关标准,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归档范围
凡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都应当纳入收集归档范围,具体包括:
(一)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文件、通知等;
(二)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制定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等;
(三)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相关文件材料等;
(四)学校各级领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五)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的通知、方案、议程、决议、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生成的各种工作方案、预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大事记等;
(七)各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类宣传、表彰材料及由宣传部门、志愿者制作的宣传片等音视频资料;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方案等相关资料;
(九)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三、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1.专题存档。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存档。
2.专人负责。学校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存档的指导工作(联系电话:81793510高老师、81793590吕老师,邮箱:lv_sdie@163.com);学校各档案形成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归档工作。
3.前端控制。学校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对于存档工作予以指导,各归档单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形成的过程性资料和终结性资料均要存档。
4.应归尽归。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移交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存档。
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